房地产中国网络新闻在昨天10余家上市住宅企业集体发表的响应声明后,11月26日晚,万科a、中粮食房地产、招商房地产、华侨城a、金融街发表声明,主张不存在媒体报道的未缴土地增值税情况。根据万科公告,累计201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应支付税金中的土地增值税14.13亿人民币,并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入库。招商地产对应,公司为了销售结转项目按照材料原则估算并计入了相应项目的土地增值税。
公司计入的尚未超过整苏条件的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记载在其他流动负债中,累计2012年12月31日,余额为42.06亿元。根据中粮地产公告,公司计入的土地增值税余额为5.09亿元。根据华侨城a公告,累计201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支付的土地增值税为1.53亿元,按计划于2013年度全部支付。
另一方面,公司事先提出的土地增值税余额为47.62亿元。因为这个先发部分没有超过税法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整苏条件,所以实际上没有发生纳税义务。根据金融街公告,公司计入的土地增值税余额为9.02亿元,公司2012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的附注提交到税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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