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旧政府对比:车位材料不变,所以下发的《广州市建设项目行驶配建标准管理规定》显示《规定》仅限于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建设项目或新建、扩建、改建总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根据道路交通特点,城市行政区域分为A、b两个管理区,值得注意的是,在住宅项目中,商品房和自建房的标准为A区,每100平方米有1.0至1.2个停车位;乙区每100平方米分配1.2至1.8个停车位.分配给公共租赁住房的停车位显著增加,A区每100平方米分配0.5至0.8个停车位;b区每100平方米分配0.8个以上车位,另外在电池设施方面,《规定》规定新建住宅泊位不建100%电池设施或腾出施工安装条件;新建写字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设有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建设电池设施或腾出建筑安装条件的驾驶泊位比例不高于30%。通过对比新《规定》与原规定可以看出,新标准在小区停车位整体配置上没有变化,只是根据位置进行微调,按位置区分的标准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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